全县广大居民及相关从业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公共卫生服务资源配置,规范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健康证办理流程,提升服务便捷性与管理效能,切实保障广大群众与从业人员健康权益,经研究决定,对我县健康证办理场所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搬迁及业务调整事宜
自2026年4月6日起,原行政服务大厅三楼健康证办理窗口停止办理业务,全县健康证体检及办理工作,统一调整至各体检机构开展。
二、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正常办理,节假日及双休日不办理。
三、办理对象
1.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服务行业从业人员;
2.公共场所服务行业从业人员;
3.化妆品生产、销售行业从业人员;
4.饮用水生产、供应行业从业人员;
5.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直接接触药品人员;
6.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直接接触医疗器械岗位人员;
7.其他依法需持健康证上岗的人员。
四、办理须知
1.办理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前往对应体检机构办理,不得冒名顶替。
2.严格按照医疗机构体检流程完成各项检查,患有霍乱、伤寒、痢疾等相关传染病的人员,不予办理健康证;体检合格后,由体检机构按规定发放健康证。
3.已完成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有效期为半年内的体检合格证明办理健康证。
4.体检前保持清淡饮食,避免饮酒、熬夜,按医疗机构要求做好体检准备。
5.各体检机构严格执行健康体检标准,规范体检项目,确保健康证办理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望广大群众、各行业从业人员相互告知,合理安排办理时间,自觉遵守健康证办理相关规定。
附件:巩留县健康证办理体检机构信息
巩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
2026年4月2日



责任编辑:孙凤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