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承办法官向申请执行人了解案情。通讯员 沙丽塔娜提·见拜摄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讯(记者 李续群 通讯员 沙丽塔娜提·见拜报道)近日,霍城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年逾八旬的申请执行人马某顺利拿到赡养费。
马某与老伴育有5个子女且均已成家,2018年老伴去世后,5名子女达成赡养协议,但只有女儿马某某在老人身边照顾,其他子女均未尽到赡养义务。2023年6月,马某向霍城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5名子女支付赡养费。经霍城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5名子女每年年底一次性支付当年的赡养费。判决生效后,除马某某以外的其他4名子女仍未按照判决结果履行赡养义务,马某甚是寒心。今年2月28日,他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4名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多次与其沟通,告知不赡养父母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判决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3月11日,马某的4名儿女将赡养费转给马某,收到赡养费后,老人流下热泪。
责任编辑:杨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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