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善治 | 促进治理 同题共答 乌市各级法院推动诉源治理由“单兵作战”向“融合发力”转变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原创 2024-04-18 18:37:35

4月17日,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来秀梅(中)正在调解纠纷。通讯员 赵祺摄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讯(记者 张秀 通讯员 王宁报道)“小区消防设施不符合要求,楼道暖气管道不维修、公共车位收益业主不知情”“我们物业提供了服务,还垫付了部分维修费用,已经尽力了。”近日,在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联合辖区住建、司法等部门共同开展的调解现场,某小区业主委员会和新老物业公司代表“正面交锋”。

  “大家都说完了,那我给大家分析一下这里面的法律问题。”各方代表发言完毕,头屯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张丽华接过了话。

  她理清矛盾焦点,分析物业、业主各自的权利、义务后,住建部门和司法所代表又分析了消防安全、水电暖安全等方面的情况。经过2个多小时的沟通,矛盾各方初步形成调解意向。

  “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覆盖领域广、涉及问题多,我们结合实际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参与调解,共同化解矛盾。” 乌张丽华说。

  要汇聚诉源治理工作合力,必须不断拓展 “朋友圈”。自今年3月初以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党组便带领业务骨干前往乌鲁木齐各区(县),与当地区委、区政府领导座谈交流,做好统筹协调对接,争取支持,推动诉源治理由人民法院“单兵作战”向“融合发力”转变。

  天山区人民法院与司法局推出诉调对接协作方案,对接街道、社区,录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实现与基层调解组织的相互衔接。新市区人民法院立足实际,设立金融、旅游等5个法庭和行政争议调解中心,邀请56个调解组织加入。

  米东区人民法院入驻米东区稻香法务中心,协调各相关部门共同开展答疑解惑工作。水磨沟区人民法院对辖区300余名司法所干部、社区调解员集中培训2次,推动矛盾纠纷就地调处就地化解。达坂城区人民法院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为桥梁,完善各行业部门与司法局等专业调解力量的对接机制,推动构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调解工作大格局。  

  “我们将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参与、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在工作中探索求变、全面借力,构建起诉源治理‘服务网’,让纠纷既‘解决得了’又‘解决得好’。”乌鲁木齐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明说。

责任编辑:王昱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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