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谎阻碍执行,协助义务人收到司法拘留决定书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原创 2024-11-10 09:26:54

法警向协助义务人送达司法拘留决定书。通讯员 王泽雨摄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讯(记者 郭玉强 通讯员 张雪君报道)“铁林(化名),你的行为已经妨碍了民事诉讼,符合司法拘留的条件,现向你送达司法拘留决定书,请签收。”10月25日,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人民法院向铁林送达法律文书。

  “你们怎么不找被执行人,我又没欠钱,不就说了一个谎吗?”铁林有些忿忿不平。

  9月4日,白碱滩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办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执行案件过程中,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找到了被执行人王某某经营的某足浴店。执行法官询问足浴店工作人员,了解到王某某将店租给了铁林,由其定期给王某某支付租金。

  找到铁林后,执行法官表示,该案件的执行款是二十多万元,如果其有未支付给王某某的租金,可作为案件执行款直接支付给法院。

  “今年3月,我们签了租期一年的合同,我已经提前把全年租金付清了。”铁林说。

  “这种情况需要你配合提供你们签订的合同、已付款的转账记录等材料,我们也要以此作为被执行人是否有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执行法官向铁林解释。

  “好的,两天内向法院提供。”铁林承诺。

  随后,铁林以“还在找资料”“财务人员不在”等种理由拖延,法院多次与其电话联系均未果。

  9月25日,法官再次前往铁林处,铁林仍以上述理由搪塞。在法官释法后,他仍蛮横地说道:“没找到我有什么办法,你们爱干嘛干嘛,随便。”

  法官再次明确了铁林作为这起执行案件的协助义务人,需配合履行的义务内容,并告知其如拒不配合,法院将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该院在后续的调查中发现,9月15日,在法院已经通知其配合执行的情况下,铁林仍根据王某某配偶的指示,将足浴店租金15万余元转给王某某指定的人员,且铁林在后续调查中提供的合同、付款金额等与首次谈话时所叙述的情况均无法对应,其明显向法院说了谎。

  “你现在的租金还未支付完,如果追不回已经支付的三季度租金,把剩余四季度没有支付的租金交到法院,配合执行。”10月25日,在铁林被送往拘留所途中,法警坚持给其做工作。

  铁林终于意识到司法拘留不是说说而已,当即表示愿意将擅自支付的案款交到法院账户,希望法院暂不要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铁林在保证书上签字捺印,执行法官决定暂缓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责任编辑:王昱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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