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时评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责任不能悬空

石榴云/新疆日报原创 2023-06-19 22:30:12

  岳燕云

  近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对有关部门单位推进乡村振兴主要责任内容、责任要求和责任主体作出具体规定。这一“顶层设计”是确保乡村振兴宏伟蓝图变成可观、可感、可享美好现实的重要支撑,必须落地落实,不能悬空。

  大事难事看担当,责任落实是根本。乡村振兴是一项系统工程,是贯穿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过程的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历史任务,迫切需要构建职责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责任体系。《实施细则》的印发为全区各部门单位企业等在新征程上主动承担乡村振兴责任提供了“清单”,非常及时。然而,无论《实施细则》部署如何科学,落实落地是第一位的。如果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比作过河,那么落实责任就是要让过河的“桥”有人修、“船”有人造。而且不可否认,哪里“修桥”“造船”的热情高,哪里就有生动的推进实践,哪里的乡村振兴就能积小胜为大胜。否则,再细化的规则也是一纸空文,再量化的责任也仅是一组数据,乡村振兴就是“空中楼阁”。

  让责任不悬空,成在有责尽责。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绝不只是农业农村农民的事,须举全党全社会之力。然而,要让全党全社会有责尽责,说起来简单实则不容易做到,比如有的单位虽然不否认职责,但总认为自己并非推动乡村振兴的核心力量,尽责不力;又比如有的干部工作不务实,一味在纸面上做文章,层层下发责任书、签订责任状,之后便锁在文件柜里,这样的尽责虽“有迹可循”,却起不到实际推动作用,这些都是要不得的。尽责只有落实在行动上、贯彻在工作中、体现在成效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才能压实“责任链”,不断开新局迈新步。

  让责任不悬空,贵在以奖促责。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奖励是激励各责任主体更好履职尽责的“良方”。《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对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到位、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和个人,以及作出突出贡献的社会帮扶主体,以适当方式予以表彰激励。“奖”的意义不仅在于对尽责者的抚慰,更有助于在全党全社会形成履职尽责、大抓落实、大干实事的鲜明导向,让乡村振兴各项目标任务落地有声、取得实效。

  让责任不悬空,重在严肃问责。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问责既是一把利剑,也是一种鞭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对那些在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依照有关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追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必将发挥“问责一个、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作用,鞭策、激励更多人挑起该挑的担子,针对突出短板和问题主动作为,敢于啃硬骨头,舍得下苦功夫,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落地见效。

  众人划桨开大船,齐心协力海让路。把责任扛在肩上、把使命记在心间、把践行落在脚下,天山南北必将形成促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有力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责任编辑: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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