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热议丨新疆首发示范文本,堵住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漏洞

石榴云/新疆日报原创 2024-04-19 19:18:06

  高 娃

  新闻事件:近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人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联合印发《自治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示范文本》,明确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监管银行和监管机构三方责任,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监管账户中监管额度内的资金要全部用于项目开发建设,明确要将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作为专用账户,专款专存、专款专用。这是新疆首次印发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示范文本。

  热点热议:住房问题是重大民生问题,买房对一个普通家庭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老百姓买房,怕就怕钱交了,房子却“烂尾”了。纵观各地的“烂尾楼”,基本逃不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缺失的问题。坚决堵住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漏洞,是管好用活商品房预售资金的关键。

  商品房预售资金由购房人按照协议或合同约定支付的定金、认筹款、首付款等组成,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重要资金来源,可以缩短房企资金回笼周期和住房交付周期,支撑房地产行业高效周转。如果预售资金监管不到位,就会出现个别预售房地产项目延长交付、项目“烂尾”等问题。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早一点、到位一点,楼市就会更稳一点,百姓遭遇“烂尾楼”的概率就会更小一点。面对“烂尾楼”现象,与其事后“救火”,不如全过程加强预售资金监管,从源头上把“火”防住。新疆发布《自治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示范文本》,就是为堵住可能造成“烂尾”等风险的预售资金监管漏洞,保障商品房交易资金安全,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而做出的努力。

  制度管根本、管长远。各地各有关部门只有实事求是,出台更加科学合理的政策,加大预售资金监管力度,促使房地产企业进一步提升运营能力,才能从制度上降低资金被挪用、楼盘“烂尾”等风险,真正守护好群众的安居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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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侯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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