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走进群众心里 ——写在民法典颁布一周年之际

石榴云/新疆日报原创 2021-05-20 18:58:33

  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杨舒涵 实习生 茹玛娜依·艾尔肯

  5月28日将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一周年。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涉及生老病死、衣食住行、消费借贷……关乎公民切身利益,影响着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颁布一年来,我区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把民法典作为“八五”普法的重点内容,融入民法典实施全过程、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融入基层依法治理。如今,民法典已经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愈加浓厚。

  广泛宣传 培育良好法治环境

  宣传教育是实施好民法典的基础。

  民法典颁布以来,我区不断提升普法的针对性,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2020年8月,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组织部、政法委、网信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教育厅、司法厅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就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在第三个全国“宪法宣传周”期间,全区各地各单位将“一把手”宣讲的主题定为“以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为统领,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民法典贯彻实施”。各级国家机关按照普法责任制要求,把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本单位、本系统普法工作总体安排,有力地提高了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

  为了推动形成民法典制度化、常态化宣传局面,5月11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网信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教育厅、司法厅、法学会联合印发《自治区“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推动民法典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公共场所、进军营、进景区、进万家活动。

  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民法典学习、把民法典基本精神融入大中小学法治教育全过程、开展“我为亲戚送法律”活动……民法典颁布以来,我区各部门各尽其责、各展所长,通过组建民法典律师宣讲团,开展民法典“十进”活动;依托“访惠聚”驻村工作、“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举办法治讲座,赠送法治读本,制作高质量民法典普法宣传品,组织法治文艺演出和知识竞赛等,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把民法典宣传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

  推动实施 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

  民法典的实施是我国法治建设领域中的一件大事。我区各地各部门拿出实招硬招,提前谋划,积极行动,确保民法典得到有效贯彻实施。

  我区各级法院加强对民法典适用的专项研究和业务准备,邀请审判业务专家、法学专家、高校教授开展面授和远程视频授课,加强对相关司法解释的学习掌握,积极应对新类型民事案件以及诉讼主体、内容、结构变化带来的挑战,全面做好“功课”。

  今年1月14日,我区宣判了民法典实施后的首案。一家房产公司拖欠建筑公司施工款2600万元,“如果按照旧的法条来审理,有驳回的可能性。”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法官卫杨介绍,随着民法典配套了一系列新的司法解释,这个案件的审判有了更明确的法律依据,法院判决房产公司支付各项款项2600万元。

  “民法典对我们建设工程中承包人的利益进行了更好的保护。”时至今日,谈及此次判决,建筑公司负责人张文昌仍心存感激。

  其实,民法典还未正式实施,就已悄然为公民撑起了“保护伞”。2020年11月17日,轮台县轮台镇拉帕村公共法律服务室内,轮台县人民法院驻该村“访惠聚”工作队队员刘剑主持调解一起抚养费纠纷,双方剑拔弩张,他向双方当事人宣讲民法典,核算孩子衣食住行学等支出,再讲亲情和责任,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今年以来,该工作队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把调解现场变为法治课堂,把矛盾纠纷调解过程变为当事人学法用法过程。

  深入人心 法律意识明显增强

  随着多形式、高频次的宣传,如今,民法典已经深入人心,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

  “民法典对我最直接的好处就是,我知道了这个房子在我去世后怎么处理,遗产怎么分配。”家住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延安路片区晨光社区的李树国老人,今年已经70多岁了,膝下有三个子女,他想在自己过世后,把房子留给一直照顾自己的小女儿。民法典的宣讲,让他清晰地知道该如何妥善处理“身后事”。

  今年3月,乌鲁木齐市上海城小区业主委员会起诉前物业公司,法院依托民法典对该案进行判决,使上海城小区业主委员会要回了44.8万元公共收益款,发放给全体业主。“民法典维护了我们的切身利益。”小区业主袁星感慨地说。

  “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新疆星河律师事务所律师赵云峰告诉记者,过去当事人来找律师都是带着一脸疑问,如今,大部分当事人都会先通过各种渠道收集相关的法律法条,带着充足的材料来找律师。

  5月18日,鄯善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鄯善县育才学校法治副校长万莹刚刚结束校园民法典宣传:“可以明显感觉到,同学们对民法典的求知欲非常强,他们结合身边人身边事,提出疑问和假设,这种积极的学习态度让人欣慰。”

责任编辑:费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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