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收到2023年国债资金215.1亿元 用于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石榴云/新疆日报原创 2024-04-03 18:24:23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冉虎报道)4月3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近日,新疆收到215.1亿元增发2023年国债资金,用于326个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项目。目前,增发国债资金已全部分配下达至各地州市和有关资金使用部门,并单独调拨了库款。

  据了解,2023年底,中央财政增发了1万亿元国债,支持各地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为缓解地方财政支出压力,此次增发的1万亿元国债,全部列为中央财政赤字,还本付息由中央承担,不增加地方偿还负担。根据安排,增发的国债资金重点用于灾后恢复重建、重点防洪治理工程、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等8个领域。

  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经积极争取,我区在7个可申报领域的项目均得到国债资金支持。具体为:灌区建设改造和重点水土流失治理工程项目46个,其他重点防洪工程项目146个,骨干防洪治理工程项目6个,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项目46个,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项目13个,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项目38个,其他领域工程项目31个。

  自治区财政厅预算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自治区财政厅将积极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指导监管,督促各地各部门加快推动项目建设,尽早发挥国债资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自治区财政厅将加强国债资金全流程监管,督促各地各部门管好用好每一笔国债资金,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责任编辑:何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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