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工伤职工可在全国398家机构享受工伤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石榴云/新疆日报原创 2024-06-13 21:35:01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马蓓报道)近日,河南省鹤壁市一名工伤保险参保职工在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工伤后,他成为自今年4月1日起乌市启动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以来,首例成功办理工伤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职工。

  开展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是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切实解决工伤职工跨省异地就医垫资高、报销往返跑等问题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更好保障工伤职工权益。

  该政策实施前,乌市工伤职工因转诊转院、异地居住、异地工作需要跨省异地就医的,只能个人先垫付医疗费用再回乌鲁木齐市报销。

  试点期间,参加工伤保险并已完成工伤认定、旧伤复发确认、工伤康复确认或辅助器具配置确认的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和异地转诊转院工伤职工,按规定备案后,可持社会保障卡在全国试点的131个城市中的398家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实现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工伤医疗费用、康复费用和辅助器具配置费用,享受试点政策的工伤职工,既不用先垫资,也不用在参保地和就医地来回跑。

  目前,乌市可为自治区行政区域以外工伤职工提供工伤联网结算试点医疗(康复)的机构有2家,分别为自治区中医医院、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可提供跨省辅助器具联网结算试点的机构有2家,分别为自治区康复辅具技术中心、德林义肢康复器材(成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

  在乌市参加工伤保险并已完成工伤认定、工伤康复确认或辅助器具配置确认且在异地长期居住(半年以上)、工作、异地转诊转院的工伤职工,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新疆智慧人社App(微信小程序)等线上途径办理备案。也可前往乌市政务服务中心(益民大厦A座)一楼B区人社专厅申请跨省异地线下工伤就医备案。办理备案所需提供材料可通过上述网址窗口获取。备案有效期为1年,转诊转院备案有效期为3个月。

  全国各试点城市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机构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掌上12333、 电子社保卡等国家平台及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新疆智慧人社App(微信小程序)等线上查询。

责任编辑:曾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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