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50万元奖补支持 新疆启动博士后平台项目申报

石榴云/新疆日报原创 2024-06-28 18:00:56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赵春华报道)6月28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第三批科研创新平台人才团队支持计划博士后平台项目申报指南(2024年度)》于日前发布,标志着该项工作正式启动。

  博士后平台项目申报围绕自治区“八大产业集群”建设和新质生产力发展需求,坚持激励与贡献相匹配的原则,对新设立的博士后平台和引才育才能力突出、成果产出成效显著、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高水平博士后平台,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其引进培养高层次博士后科研创新人才,激励科研创新,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博士后平台项目实行公开申报制,支持全疆(自治区、兵团、中央驻疆单位)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园区分站和自治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博士后平台”)申报。

  申报此项目的博士后平台,研究方向需符合国家和自治区重点科技攻关、产业发展、建设项目以及基础性研究的重点领域,所立项目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现有1名以上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时间一般不超过4年)且正开展研究工作;能够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充足的科研工作经费,获得丰硕科研创新成果或产生明显经济社会效益,人才培养效果显著。新设立的博士后平台无需申报,根据实际设立情况直接纳入支持范围。

  博士后平台及设站单位通过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www.xjzcsq.com)账号登录,在“自治区博士后平台遴选建设申报”模块填写申报信息。完成网上信息填报;各地人社局、自治区直属单位、中央驻疆单位对设站单位提交的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自治区人社厅对已建成博士后平台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条件的平台名单报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查重,组成专业评审委员会对申报平台提出的项目计划、科研情况、资金用途等进行综合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进行审议、公示。项目申报对新疆自贸试验区单设评审通道给予专项支持,对南疆五地州单列评审名额给予倾斜支持。

  对按程序遴选的已建成优秀博士后平台,我区将给予每年最高50万元奖补支持,连续稳定支持3年。对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和园区分站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补支持,对自治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给予最高30万元一次性奖补支持。奖补支持经费可用于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生活安置、科研创新和学术交流等支出。

  申报系统将于7月4日正式上线,各单位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责任编辑:梁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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