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日报讯 近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网站正式发布《关于规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8月1日开始,新疆原有的20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被规范整合为12个,并执行新收费标准。
根据《通知》,此次共规范整合“取卵术”等12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取消“B超下采卵术”等20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后,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医保报销政策仍按原规定执行。
图/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网站
此前,我区20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中有13个项目是市场调节价,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此次规范整合后,12个项目全部为政府指导价管理,并均有不同程度下降。
图/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网站
《通知》要求,各统筹地区要按规定及时确定相关项目所辖公立医疗机构价格。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要及时更新医保信息系统和医院管理系统数据,提前做好各项衔接工作。
责任编辑:何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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