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日报讯 据“新疆水利”微信公众号消息,7月30日18时自治区水利厅、自治区气象局联合发布山洪灾害气象风险第25号黄色预警,预计7月30日20时至7月31日20时,新源县中部地区、精河县东部地区、乌苏市西部地区发生山洪灾害可能性较大(III级,2024年第25号黄色预警)。
精河县西部地区、博乐市北部和中部地区、温泉县中部和北部地区可能发生山洪灾害(IV级,蓝色预警)。
请各地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山洪灾害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做好局地暴雨洪水、山洪灾害、中小河流洪水防御等各项准备,提前组织群众转移避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入汛以来,全国多地强降雨等极端天气频发,部分地区遭遇山洪灾害。山洪来袭,应该如何自救?点击视频,为你解答!
石榴云综合:新华社、新疆水利
责任编辑:余若琪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