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只名叫“香香”的狼是乌鲁木齐县板房沟镇板房沟村村民吐尔洪·吐尔逊于2022年在路边发现的。当时“香香”的腿受了伤,出于好心,吐尔洪·吐尔逊误以为是一只流浪“小狗”而将其抱回家治疗并饲养。不过,随着“香香”的体型渐长,有时候一天可吃下1公斤左右肉,偶尔还发出过类似狼的嚎叫声,也越长越怪,对它的怀疑也越来越深,最终吐尔洪·吐尔逊选择了报警求助。
随后,经乌鲁木齐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判断,这只幼崽是野狼,便将其移交至新疆野生动物救护中心。
在此,乌鲁木齐县公安局板房沟派出所民警提醒,狼是一种难以被人类驯服的野生动物,群居、凶残是基本特性,且攻击力是狗的十倍,切不可私自饲养。
记者 薛慧 张奥
部分素材由乌鲁木齐县公安局板房沟派出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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