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校外供餐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新疆公开征求意见

石榴云/新疆日报原创 2025-02-11 20:53:57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索蓉芝报道)近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起草的《校外供餐企业食品安全总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旨在进一步督促校外供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责任,规范食品安全总监的职责与工作流程。征求意见期限截至3月7日。

  《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主要在校外供餐企业食品安全总监涉及的任职资格、岗位职责和义务、 岗位权利、培训与考核、奖惩机制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在任职资格方面,食品安全总监需具备岗位适配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专业知识水平与管理能力,掌握法规标准、风险防控知识,熟悉本单位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经培训考核合格,且无食品安全刑事犯罪及近五年内无行政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在食品安全总监岗位职责和义务方面,涵盖了组织拟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与风险防控措施,定期自查、报告工作并提出改进措施,处置召回食品;拟定事故处置方案并组织应急演练;管理指导食品安全员,开展职工教育、培训、考核;配合监管部门检查并如实提供情况。

  公众意见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wuhaijiang2010@sina.com,信函寄至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167号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8室,并在邮件主题和信封上注明“校外供餐企业食品安全总监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字样,致电0991— 2812708这三种途径反馈意见和建议。

责任编辑: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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