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征集农村地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线索

石榴云/新疆日报原创 2025-04-16 21:27:23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索蓉芝报道)4月15日至12月31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区范围内征集农村地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线索,欢迎群众参与农村食品安全监督,踊跃举报农村地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线索,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农村食品消费环境。

  此次征集内容包括: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若存在未经许可(备案)、超出许可食品类别生产食品,生产许可证(备案)超出有效期限,或不能持续保持许可(备案)条件等情况;使用来历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污染物超标原料、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生产食品;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许可证号生产食品,以及销售“三无”、“山寨”、过期食品或篡改保质期食品,采购、销售、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等违法行为。

  同时,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企业若对食品功效、成分进行虚假或夸大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如明示或暗示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效、违规宣称减肥降脂等功能),或未审查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资质,以及线上线下涉及农村地区的其他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均可投诉、举报。

  群众发现上述违法行为后,可通过以下5种渠道投诉举报。拨打12315热线电话,或通过微信公众号搜索“12315”注册后提交相关信息,支付宝首页搜索“12315”打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12315小程序,注册后提交相关信息,通过电脑、手机在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http://www.12315.cn/)进行投诉、举报,还可在手机应用商店下载全国12315平台,注册后提交相关信息。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提醒,举报人提供线索尽量详细准确,包括被举报对象(含名称、地址等具体信息)、违法事实描述及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等),以便执法人员迅速、准确地开展调查核实工作;举报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后续核实和反馈;举报内容应真实客观,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责任编辑:高泽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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