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冉虎报道)8月15日是第三个“全国生态日”。当天,主题为“守护绿水青山 共建美丽新疆”的新疆2025年全国生态日先进事迹交流会在乌鲁木齐市召开。
交流会旨在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人人成为生态环保的关注者、实践者、监督者,共同建设美丽新疆、美丽中国。
交流会上,和田地区于田县林业和草原局、克拉玛依市自然资源局、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有关同志,以及尼勒克县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的加勒肯・江布拉提、阿勒泰地区审计局的苏君然、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的王妍,分别代表集体和个人分享了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经验。
“保护好生态环境离不开全社会的关心、参与和支持。”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副厅长戴武军介绍,设立“全国生态日”对提升民众生态保护意识发挥了重要的促进作用。选择在“全国生态日”开展先进事迹交流活动,就是要唱响生态文明建设主旋律,推动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处处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让“守护绿水青山 共建美丽新疆”成为全区上下的自觉行动。
据了解,近年来,全疆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总体改善,连续四年在全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获“优秀”等次。今年1—7月,天山北坡17县市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合计3128天,同比增加16天;重污染天数合计110天,同比减少32天。“乌—昌—石”区域6市2县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合计1396天,同比增加29天;重污染天数合计91天,同比减少11天。国家考核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5.8%。
责任编辑:何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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