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郭倩报道)在炭火烤肉店就餐,店家额外收取10元炭火费。近日,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一烧烤店的收费问题引发网友热议。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快速介入核查,认定该项收费不合理,责令商家向消费者全额退款,并予以立案查处。

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商家向消费者全额退款,并予以立案查处。高轩摄
“8月5日16时,我们通过网络舆情监测发现该条短视频线索。”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监督科科长黄春生介绍,执法人员通过多方排查找到该店,当日20时便抵达涉事门店开展现场检查。
经核查,网友反映情况属实,该门店确实向每桌顾客收取10元炭火费。尽管商家在店内张贴公示牌标注该项收费,监管部门依旧判定收费违规。
“公示不等于可以违规收费。”黄春生解释,商家借助店堂告示设置单方格式条款,将经营必备成本单独拆分收费,属于变相强制交易,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这类加重消费者责任、限制消费者权利的告示内容,即便公示也属无效条款。
“炭火作为炭火烤肉的基础配套条件,无炭火则无法完成烤制服务,对应的耗材成本本就应当纳入菜品定价之内。”黄春生补充说,店家单独收取炭火费,本质是转嫁自身经营成本,加重消费者负担,公示行为不能改变收费违规的性质。
经过执法人员现场普法教育,商家认清自身经营问题,当场向消费者致歉,并原路退还10元炭火费。
个案整改落地后,监管整治同步扩大覆盖面。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管局以此为契机,对辖区烧烤类餐饮店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一经发现违规加收炭火费等不合理收费行为,依法从严查处。
责任编辑: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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