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已建289个强制分类示范片区(点)

​石榴云/新疆日报原创 2020-10-10 23:07:47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赵敏报道)目前,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吐鲁番市、哈密市、石河子市、博乐市、阜康市7个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已建设289个强制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点)。

  10月10日,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这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示范片区(点)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等事业单位,车站、机场、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以及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商铺、商用写字楼、企业等。

  开展强制分类的实施单位须将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基本类别,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完善优化分类收集运输体系,做到分收分运;建设、疏通各类垃圾回收利用处置体系,做到资源再利用,垃圾减量化;通过立法减少商品过度包装,从源头减少垃圾量。

  随着新疆有序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除7个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外,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和田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7个地州也根据本地实际,选择伊宁市、阿克苏市、博湖县、布尔津县、和田市、阿图什市等16个县市为地州垃圾分类试点县市,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片区(点)。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说,今后新疆还将结合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安排,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配套处理设施建设,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不断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统筹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和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城镇老旧小区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设施,提升城镇老旧小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建设水平。

  截至目前,全疆已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房、收集点12750个,建成运转站、压缩站共75座,建成垃圾分类及再生资源回收投放点、中转站153座,配备分类运输车辆共580辆。

责任编辑:孙圆圆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分享到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