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对建筑行业企业进行信用综合评价 严重失信企业将纳入黑名单管理

石榴云/新疆日报原创 2020-10-27 22:38:07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赵敏报道)新疆将对建筑行业企业进行信用综合评价,并在评价系统上向社会公布,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建筑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管理,严重失信企业将纳入黑名单管理。

  10月27日,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当前,新疆建筑企业经营水平和施工能力参差不齐,对主管部门监管和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日前自治区发布《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此次出台的《管理办法》监管对象范围涉及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和从事项目建设活动以及承担中介服务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等企业及其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注册执业人员等。

  那么如何进行信用综合评价?记者注意到,信用信息由基本信用信息、良好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构成。其中,按照失信行为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将不良信用信息分为严重失信行为和一般失信行为。

  按照信用等级分为AAA级(信用优良≥120分)、AA级(信用良好120—90分)、A级(信用一般90—70分)、B级(信用风险大70—60分)、C级(信用风险极大<60分)五个等级。

  企业助力脱贫攻坚、吸纳就业、参与抢险救灾等活动记入良好信息予以加分,信用得分在120分以上的企业为信用优良企业;对连续两年不参加信用评价的企业纳入异常名录管理;发生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围标串标、转包挂靠、伪造检测数据,以及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确定为严重失信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说,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对企业信用信息实行区县、地市、自治区三级分别采集,统一在新疆工程建设云平台发布,该结果将作为市场准入、招标投标、企业资质审批、动态监督检查、创优评先的重要依据,确定为严重失信企业,将实行信用惩戒机制,并列为重点监督对象,责令限期整改,限期不改的或将影响企业招投标和融资贷款。

责任编辑:费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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