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苏璐萍报道)11月14日晚,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赵黎回答了记者提问。
本轮疫情发生以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围绕国家医保局提出的确保新冠肺炎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的“两个确保”要求,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对疫情防控的支撑作用,加大新冠肺炎及感染患者免费救治力度,全力以赴坚决打赢疫情歼灭战。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严格落实医疗保障“两个确保”政策,及时将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出台特殊时期医保支付规定,将定点医疗机构诊断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产生的救治费用全部纳入医保结算范围,无论是在定点医疗机构还是在方舱医院都享有国家免费救治政策。对新冠病毒感染者均先救治后结算,救治费用全部报销,最大程度减轻患者医疗负担。
同时,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医疗费用结算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诊断编码,细化工作流程,明确规定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定点医疗机构总额预算,实行单独结算。全区各统筹地区医保部门对定点救治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确诊、无症状患者出院结算的,第一时间审核、第一时间结算、第一时间拨付,加快资金周转速度,让定点医疗机构放心救治新冠肺炎确诊患者。
积极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资金预付。及时向新冠肺炎救治定点医疗机构预付资金,减轻医疗机构垫付压力。本轮疫情发生以来,自治区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向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预付医保资金,确保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结算需求,确保各族群众看病就医有充足的资金保障,全力做好疫情救治保障工作。
责任编辑:余若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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