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2022年自治区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自治区预算的决议
(2023年1月1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22年自治区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自治区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3年自治区预算草案,同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2022年自治区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自治区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自治区本级预算。
责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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