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日报讯 8月9日,乌鲁木齐市建设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布《乌鲁木齐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六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内容涉及供需两侧四个方面16条举措。
《措施》明确,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更好满足群众刚性住房需求。
加大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供给。加快筹集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以合理价格收购房地产企业已建成的存量商品住房用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立轮候机制,面向工薪收入群体公平公正公开分配。
多主体多渠道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引导产业园区、企事业单位等主体利用自有或闲置用地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不设户籍、收入等门槛,低于同地段市场租金,满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需求。
调整保障性住房配建政策。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挂牌成交的住宅用地,房地产企业不再配建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等)。对已配建的经济适用房,在满足现有申请群众需求的前提下,房地产企业可缴纳土地出让金转为普通商品住房自主销售。
建立全覆盖动态住房保障机制。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对引进人才提供人才公寓拎包入住,根据低保低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市民、青年人、工薪等群体收入情况,动态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进行保障,促进各民族广泛交流交往交融。
【措施全文】
责任编辑:何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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