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日报讯 8月9日,乌鲁木齐市建设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布《乌鲁木齐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六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内容涉及供需两侧四个方面16条举措。
《措施》明确,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购买本地新建商品住房的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购房家庭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5倍提高至20倍;允许全额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试点开展住房公积金按月偿还住房商业贷款业务,进一步减轻购房群众还款压力。
【措施全文】
责任编辑:何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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